今天的蘋果日報頭板新聞(其他報也有,只是蘋果把它當頭版頭在報)

癡漢闖15歲女友家 殺弟挾姊

【綜合報導】台中市昨發生駭人殺童兇案。一名29歲朱姓男子疑與15歲許姓國三少女有感情糾紛,昨天下午闖入少女住處,先砍殺她的兩名弟弟,再挾持少女到7樓頂樓,跨坐女兒牆揚言跳樓同歸於盡,警消趕至與朱嫌對峙,藉遞菸機會將朱嫌拉下制伏。少女的兩名弟弟送醫後,11歲的小弟傷重不治,14歲的大弟腸子外流,經急救後脫離險境。

 

每當大叔我看到這一類的情殺新聞時,心裡頭總是很氣憤跟不解

為什麼都可以失去理智做出這樣的事情,難道不能

愛你不到祝你幸福

還是一定要

愛你愛到殺死你

為什麼?為什麼?大叔我真的百思不解

到底是真的因為"愛",然後不能忍受分手而轉至"恨",所以我得不到別人也不能得到?

但愛不是應該是美好的,愛對方不是希望對方能更好,希望對方能夠快快樂樂

所以這中間真的有"愛"的存在嗎

愛她就不要傷害她!(大叔我始終這麼認為)

 

在感情上或做出超出理智的行為,通常都是因為三個字

不   甘   心

認為自己有所付出或是付出那麼多,為什麼要被分手,所以心裡頭非常的不甘心

說真的,那麼害怕付出那就別談感情,別碰感情嘛

輸不起又愛賭,這種人真的是很糟糕

當然還有一種情形,那就是對自己缺乏自信心吧,所以好不容易有了個對象,但卻是分手收場

心有不甘之下,就出現了暴衝的行為

這一類的人,也都屬於自私的人,想的只有自己,完全沒有顧慮他人

今天的新聞,兩個小弟弟何其無辜,以往發生過的新聞,旁人何其無辜

就因為你的不甘心,別人就枉送了性命

偏偏這一類的人在社會上一直存在著,就像是一顆未爆彈一樣,不知何時會報,又何人會遭殃

 

情關真的有那麼難過嗎?自殺,他殺,都是用最極端的行為來表示,何苦呢?

最後苦的,都是還活著的人...

 

大叔我雖然是四十代,情史也不是很豐富(初戀來的晚,在23歲那年)

雖然也是有點愛的死去活來啦,但最終還是什麼事都沒有,不然就不會在這裡寫文章啦

而上一段感情也是在七年前(沒錯!你沒看錯,真的是七年前)

但我永遠保持的一個態度,那就是不爭,不吵,不鬧

對方會離開,那就是我不夠好,如果對方可以過的更好,那當然好,畢竟我是愛她的

愛一個人的時候,你不是希望她能過的幸福,過的快樂,而她選擇離開,如果可以,那為何不放手,只是這些幸福跟快樂是由另一個人來給予而已

但結果始終是達到了不是嗎?

還有大叔我內心裡也還有一種想法,那就是,要離開也ok啊,失去我絕對是你的損失(哈!說真的,也不知道是那裡來的自信XD)

我可是體貼,溫柔,浪漫又善解人意的雙魚人啊(模仿一下我們崔秀英小姐的口氣講話一下,什麼?崔秀英是誰,有機會再告訴你,哈!)

總之呢,感情啊, 還是看開點好,如果沒人愛,那就自己多愛自己一點不就行了,愛自己可是不分男女的!

緣份緣份,有緣還得有份呢,只可惜偏偏都是有緣無份,那就何必去強求呢?

強摘下來的果實是不會甜的,可是會苦的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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